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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19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涂俊才

    成员:祝鑫 曹敏惠 周静舫 曹菲菲 梁建功 石玉 刘畅 周培根 廖英飞

    2.专家审核小组

    成员:梁建功 王运 李胜清 项勇刚 杨子欣

    二、推免生指标分配

    学校下达化学学院应用化学专业推免生指标共19名,其中包含2023年学风建设班级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指标1名(2020级应用化学1班)。

    研究生支教团、“2+2”辅导员等推免专项计划,另有指标,由学校统一实施。

    三、申请基本条件

    推免生申请者应是我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4.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小语种学生达到本科毕业相关要求),大学期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原则上在前35%以内,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

    四、综合成绩

    推免指标按照学生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分配(本排名仅作为推免资格排名用)。综合成绩计算如下:

    (一)综合成绩

    学生本科期间的综合成绩由两部分构成:综合成绩=绩点成绩×80%+素质与能力加分项×20%。

    (二)绩点成绩

    学生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取3位小数折合为百分制:

    绩点成绩=GPA/4×100

    如学生A的绩点成绩=3.500/4×100=87.500

    (三)素质与能力加分项

    学生的素质能力加分项按素质能力得分取3位小数折合为百分制:

    素质与能力加分项=素质与能力分值/专业最高素质与能力分值×100

    专业最高素质与能力分值是指所在专业本届学生中取得的素质与能力分值的最高分。如专业最高素质与能力分值为47,学生A素质能力分值为32,学生A素质能力加分项=32/47*100=68.085

    素质与能力加分项计算时效必须为入校后至申请推免当年9月1日止。如果同一项成果活动获得不同级别奖励,按最高分计,不重复计算。若加分项目由单人完成,按相应项加分;若加分项目由多人(团队)完成,依据证明材料,排名第1位的,按相应项加满分的1/2加分,排名第2位的,按满分的1/4加分,排名第3位的,按满分的1/8加分,团队其他成员以此类推加分,分值保留3位小数。

    素质与能力加分项相应材料由专家审核小组审核,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过程及结果要公开公示。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权、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素质与能力加分项分值计算标准如下:

    (一)学术成果奖励分

    1.学术论文奖励分

    学生本科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项目分值参考表-1。要求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是共同第一作者,除去指导老师,按团队形式加分),且第一完成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为华中农业大学。所有论文加分应有出版刊物或录用通知证明(即有DOI号),会议论文不在加分范围内。若学生本科期间发表重大学术成果,由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审核认定加分,华中农业大学期刊分级目录见附件1。


    表-1

    华中农业大学期刊分级目录中的期刊

    非华中农业大学期刊分级目录所属的SCI、EI期刊

    CSCD收录期刊

    A+

    A

    B

    C

    30.0

    25.0

    20.0

    15.0

    10.0

    5.0


    2.专利奖励分(累加不超过8.0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获得以华中农业大学为专利权人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成果参评,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项目分值参考表-2,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要求提供授权号或受理号以及相关证明,国家专利局网站的事务数据中相应专利号无违规。团队申请专利者,按团队形式加分,限团队前3名成员。


    3.学科竞赛奖励分

    (1)学生本科阶段内参加由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共青团系统举办的“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三类竞赛或其它国际国内同级别竞赛所获奖励分。项目分值参考表-3。


    (2)学生本科阶段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学科竞赛所获奖励分,若国家级赛事无特等奖,其他等级的分值相应提升。若是团队参赛,分值按团队形式加分。项目分值参考表-4,具体竞赛项目参考附件2。对于不在附件2中与专业相关的重大影响的国家级竞赛,由专家审核小组讨论研究,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二)实习实践奖励分

    (1)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大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若是集体奖项,按团队形式加分;个人奖项,加对应分值满分。项目分值参考表-5。

    表-5

    级别

    国家级

    部、省级

    评分

    8.0

    6.0

    (2)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获表彰、到国际组织实习表现突出,加5分。

    (三)综合荣誉奖励分

    学生本科期间获全国、省“最美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优秀共青团员”、“大学生自强之星”及其提名奖,学校“十佳大学生”、“大学生标兵”等综合类奖项,项目分值参考表-6。

    表-6

    获奖等级

    分值

    获奖等级

    分值

    国家级

    12.0

    国家级提名

    10.0

    省级

    8.0

    省级提名

    6.0

    校级

    5.5



    备注:

    (1)同一项目获奖取最高奖励加分1次。

    (2)同一类型的比赛取最好成绩加分1次。

    (3)具体加分等级由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

    五、提交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于9月19日(星期二)上午11:00前向化学学院教务办公室(逸夫楼B211)提交《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1390677720@qq.com)。

    六、推免资格确定及名单公示

    9月19日,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素质与能力加分项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名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学院在考察申请人政治品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心理素质、学术潜力的基础上,重点考察申请人学业基础和学术研究潜力,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推免指标名额确定推免资格。申请人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GPA 高者优先;GPA 相同,则专业必修课平均分高者优先。

    9月20日,学院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经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成绩等)依次通过学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最终推荐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七、工作时间安排

    (一)2023年9月18日,学院制定方案并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填报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二)2023年9月19日- 9月20日,学院审核材料,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出具明确审核鉴定意见,确定并公示拟推荐名单;

    (三)2023年9月21日,学院报送拟推荐学生名单至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八、管理与监督

    (一)注重规范管理,实行回避制度。学院高度重视推免生工作,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加强规范管理与程序监督。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接的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含本校教职工子女)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二)及时公开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学院根据规定及时公布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推免生名单等信息。经过公示的内容不得随意变更,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三)公布申诉渠道,保障合法权益。组织实施推免生工作,既要注重提高选拔质量,又要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学院接受申诉电话:027-87288637,联系人:石老师  027-87288502,联系人:周老师

    学校接受咨询与申诉电话:027-87282023。  


                                                                                                                化学学院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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